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463 部法律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其他法律一般由常委会制定。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已修改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为了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履行职责,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9-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废止 | 2009-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