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463 部法律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其他法律一般由常委会制定。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6-10-3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已废止 | 2007-03-1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7-08-30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已修改 | 2006-10-3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6-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7-12-2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6-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为了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6-08-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6-10-3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7-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