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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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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旅游管理办法
(文化和旅游部、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令第12号)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国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增进同毗邻国家人民的交往和友谊,完善边境旅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边境旅游,是指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采取团队方式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边境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国家鼓励边境地区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加强合作,促进边境旅
文化和旅游部 外交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2025-04-25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2025年8月1日商务部令第4号公布 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流通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国家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实施备案管理,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实施许可管理。 商务部负责制定全国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政策,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地
商务部2025-08-01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4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4号公布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
交通运输部2024-12-31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1号公布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导游服务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导游等级的考核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全国实行统一的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申请参加导游等级考核的人员,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掌握从事导游职业
文化和旅游部2024-12-27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2025年5月13日司法部令第149号公布) 为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援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统称投诉人)认为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人员(以下统称被投诉人)在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义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请求予以
司法部2025-05-13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202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公布 自2025年2月26日起施行)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本办法所称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本办法所称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
税务总局2025-02-26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是指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活动。 个人信息处理者自行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应当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内部机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其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 处理超过10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
网信办2025-02-12
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
(2025年10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令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促进个人信息高效安全跨境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依法取得个人信息保护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10-14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2025年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公布 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制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水平。各级市场监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6-03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5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8号第二次修正)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县、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11-21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修订)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3-18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
(2025年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公布 自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前款所称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行政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2-28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24年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5号公布 自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规范履行登记管理职责,维护诚信安全的市场秩序。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12-20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令第5号) 为规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商用密码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国家密码
国家密码管理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安部2025-04-2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
(2025年4月3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2号公布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落实新时代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领域信访工作,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开展信访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
金融监管总局2025-04-3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
(2025年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3号公布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管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及金融监管总局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办
金融监管总局2025-04-30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
(2025年2月17日国家保密局局务会会议通过,2025年3月18日国家保密局令2025年第1号公布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 定密包括原始定密和派生定密。机关、单位在定密权限内,对其所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国家秘密,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的活动为原始定密。机
国家保密局2025-02-17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为实施可信数字身份战略,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支撑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以下简称“公共服务”),是指国家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依托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相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
网信办、公安部、民政部、文旅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2025-05-19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5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修正)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监管与指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经营者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3-18
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9日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令2025年第4号公布 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核电站乏燃料(以下简称乏燃料)运输管理,保障乏燃料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乏燃料铁路、公路、水路及多式联运的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乏燃料运输进行监督管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2025-07-19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2025年6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6号公布 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货币经纪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纪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为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债券、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提供经纪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经纪服务及
金融监管总局2025-06-19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5年2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8号公布 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 为了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保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集中用餐单位供餐方式包括以下三类:单位食堂自营、委托承包经营、从供餐单位订餐。 集中用餐单位和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按照本规定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2-23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7号公布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适当性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根据产品的基本属性、风险特征等,结合客户金融需求、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开展识别、提示、匹配、销售、交易等活动。 金融机构发行或者销售、交易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
金融监管总局2025-07-11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2024年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7号公布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提高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依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
金融监管总局2024-12-25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2025年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档案局令第96号公布 自2025年3月20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经营主体登记档案,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以下简称登记档案),是指承担经营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依法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2-10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024年12月30日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2号公布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民航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民航行政机关,包括中国
交通运输部2024-12-30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5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8号第二次修正) 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的管理工作,并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11-21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修订) 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或者组织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3-18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修订) 为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扩大社会监督,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3-18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
(2025年9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5号公布 自2025年10月10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完善公司退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公司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起,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强制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9-05
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
为了鼓励和促进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建立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气象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气象应用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提供者),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气象应用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发展人工智能气象应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气象局 网信办2025-04-23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从事人脸识别技术研发、算法训练活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网信办2025-03-13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025年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公布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适用本办法。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
税务总局2025-03-17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2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4次委务会通过 2025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5号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市场相关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石油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城镇等燃气设施、国防及军事设施、石油储备设施的规划建设与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10-30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2025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公布 自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下称食品)的标识标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品标识是指在预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和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 食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3-14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7号公布 自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用修复,是指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的违法失信信息,在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后提出申请,或者在公示期届满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将当事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信用修复后,应当依法解除相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11-2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
(2021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5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8号第二次修正) 为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不予公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11-21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
(2019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修订) 为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03-18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25日水利部令第58号发布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规范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已建水库的降等与报废。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管辖权限范围内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水利部2025-10-25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2025年6月3日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3号公布 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进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建设方案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编制铁路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铁路建设工程勘察主
交通运输部2025-06-03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2024年11月26日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公布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通用机场管理,促进通用机场安全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用机场的建设、使用、运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通用机场按照飞行场地的物理特性分为跑道型机场、水上机场和直升机场。 跑道型机场,是指在陆地上可供固定翼飞机起飞、着陆、滑跑使用的机场。 水上机场,是指主体部分位于水上,全部或者部分用于水上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及停泊保障服
交通运输部2024-11-26
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3号公布 《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已经2025年6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文化和旅游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涉及纪检、监察、审
文化和旅游部2025-06-30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2025年3月2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8号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加强对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公布。 国家对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5-03-21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2025年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8号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信托公司经营行为,加强信托公司监管,防范风险,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按照有关法律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信托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2025-09-11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2025年4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1号公布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投
金融监管总局2025-04-22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2023年6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 根据2025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9号修正) 为了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12-01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2025年11月5日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5号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运输机场安全、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规定所称机场运行安全,主要包括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飞行区场地运维、外来物防范、目视助航设施运维、机坪运行、净空保护、鸟击及动物侵入防范、场道除
交通运输部2025-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2011年3月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3年9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交通运输部2025-0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
(2024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3号公布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引航员管理,提高引航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引航员适任证书的取得、培训和考试的管理活动。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引航员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依照本办法负责统一实施全国引航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引航员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引航员,是指持有相
交通运输部2024-12-31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从事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和祖代以上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生产经营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省级
农业农村部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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