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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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号标准 (2003年7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2号公布 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专利申请号标准 (2003年7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2号公布 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专利申请号标准 | 知识产权局 | 2003-07-14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五批) (2003年8月5日农业部令2003年第32号发布 自2003年8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五批) (2003年8月5日农业部令2003年第32号发布 自2003年8月5日起施行) 属或者种名 学名 1.高 粱 Sorghum bicolor (L.) Moench 2.大麦属 Hordeum L. 3.苎麻属 Boehmeria L. 4.B属 Malus Mill. 5.柑橘属 Citrus L. 6.香 蕉 Musa acuminata Colla 7.猕猴桃属 Actinidia | 农业农村部 | 2003-08-05 | |
|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2003年7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令第19号公布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 印刷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 新闻出版署 | 2003-07-18 | |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2003年9月23日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公布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03-09-23 | |
|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 (2003年7月10日交通部令2003年第7号公布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沿海航标管理,保持沿海航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沿海水域、被海港覆盖的通海河口以及用于为保障海上船舶航行安全设置航标的相关陆域的航标管理活动,但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除外。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航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使用的同一用语含义相同,即指供船舶定位、导航或者用于其他专用目的的 | 交通运输部 | 2003-07-10 | |
|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2003年7月24日农业部令 第31号公布)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 | 农业农村部 | 2003-09-01 | |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2003年7月8日公布,农业部令第28号)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现场鉴定由田间现 | 农业农村部 | 2003-08-01 | |
|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2003年7月8日农业部令第30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促进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交流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利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作物种质资源,是指选育农作物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包括农作物的栽培种、野生种和濒危稀有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遗传材料,其形态包括果实、籽 | 农业农村部 | 2003-07-08 | |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2003年7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正) 为了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安全条件的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 煤矿建设项目的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03-07-04 | |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2003年7月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4号公布,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正) 为了制裁煤矿安全违法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工作,保障煤矿依法进行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行为(以下简称煤矿安全违法行为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03-07-02 | |
|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 (2003年7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7号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部《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罚款,适用本办法。 省级煤矿安全监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03-07-14 | |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为了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跨区作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适时收获,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以下简称跨区作业),是指驾驶操作各类联合收割机跨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邻县除外)进行小麦、水稻、玉米 | 农业农村部 | 2003-07-04 | |
| 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 (2003年8月4日科学技术部令第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规章制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科学技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科学技术部规章的制定、发布、解释、修改和废止等工作应当依照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科学技术部的职权范围内,由科学技术部或者科学技术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按规定程序制定,以科学技术部令形式发布的,用以规范科技管理工作、调整科技行政管理关系、具有普遍约 | 科技部 | 2003-08-04 | |
|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2003年6月13日司法部令第79号发布 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体现,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程。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教育罪犯认罪悔罪,自觉接受改造,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监狱教 | 司法部 | 2003-06-13 | |
|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2003年8月2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公布 根据2021年12月13日《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了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管理,保证审查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 专家库分为国家库和地方库。 国家库由生态环境部设立和管理。地方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和管理。 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专家专业、行业分类; (二)具备随机 | 环境保护总局 | 2003-06-17 | |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2003年9月9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 号公布 自 2003年9月9日 起施行) 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 | 国资委 | 2003-09-09 | |
|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2003年7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号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推动我国登山运动发展,确保国内登山活动的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西藏自治区5000米以上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的登山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登山运动,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登山活动。 中国登山协会、地方各级登山协会按照其章程,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划定供攀登的山峰,报国 | 体育总局 | 2003-07-25 | |
|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7月4日国防科工委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等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守本办法。 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精 | 国防科工局 | 2003-07-04 | |
|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7月22日国家档案局第6号发布 2018年12月14日国家档案局第14号令《国家档案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 为了加强对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有效维护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公文,是指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配置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应指定有关部门或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公文归档工作,将电子公文的收 | 档案局 | 2003-07-22 | |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3年7月21日民政部令第24号公布 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 | 民政部 | 2003-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