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2016年12月13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5号公布 自2017年2月10日起施行) 为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船舶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船舶登记,是指船舶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进行登记的行为。 下列船舶的登记适用本办法: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 | 交通运输部 | 2016-12-13 | |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12月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74号公布 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障水运建设市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运建设活动及对水运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是指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包括港口、码头、航道及相关设施等工程建设。 水运建设市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建立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 | 交通运输部 | 2016-12-06 | |
| 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 (2016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78号公布 自2017年1月7日起施行)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民用航空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民航行政机关、民航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实施的民航行业统计活动。 前款所称民航行政机关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及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企业事业单位是指包括外国航空公司 | 交通运输部 | 2016-12-08 | |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4月2日国家旅游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公布,自2009年5月3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12月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12日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公布施行的《国家旅游局关于修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 | 国家旅游局 | 2016-12-12 | |
| 路政管理规定 (2003年1月27日交通部令第2号发布 根据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 | 交通运输部 | 2016-12-10 | |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999年3月2日 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 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第二次修改)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依法应当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审查、报批工作。 在建设项 | 原国土资源部 | 2016-11-25 |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1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发布 2004年10月29日修订 2008年11月12日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 国土资源部 | 2016-11-29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公布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 | 环境保护部 | 2016-11-16 | |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16日商务部令第5号公布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对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的监督管理。 招标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机构应当 | 商务部 | 2016-11-25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公布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 | 发展改革委 | 2016-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