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 (2005年5月23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3号 2015年11月24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8号修改) 为了及时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减少灾害损失,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本办法所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包括: (一)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二)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的; | 林草局 | 2015-11-24 | |
|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公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关于修改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 | 银保监会 | 2015-12-03 | |
|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39号) 为了加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发挥林业工作站在发展林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林业工作站是设在乡镇的基层林业工作机构,依法对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和指导农村林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发展林业生产,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 林业工作站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者实行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 林草局 | 2015-11-24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12月10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公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 | 环境保护部 | 2015-12-10 | |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5-12-11财政部财政部令第79号公布 2016-01-01实施)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 | 财政部 | 2015-12-11 | |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4号公布 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 | 交通运输部 | 2015-12-08 | |
|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令第11号发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城市社区档案(以下简称社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社区档案,是指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在社区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社区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档案局 民政部 | 2015-11-23 | |
|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令第11号公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城市社区档案(以下简称社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社区档案,是指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在社区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社区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民政部 | 2015-11-23 | |
| 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 (2006年7月3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加强管理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的活动,防范风险,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境外保险类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的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 银保监会 | 2015-12-03 | |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修订 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 | 银保监会 | 2015-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