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10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6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 | 交通运输部 | 2023-11-10 | |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2023年10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公布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商业银行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监管要求。 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同时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附加资本监管要求。 资本监管指标 | 金融监管总局 | 2023-10-26 | |
|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2号) 为了加强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商用密码检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商用密码产品检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商用密码检测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 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全国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 密码局 | 2023-10-07 | |
|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 为了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网络与信息系统使用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检测分析和评估验证的活动。 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管理全国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 密码局 | 2023-10-07 | |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令第3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应当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和自愿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 |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 2023-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