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 (1992年9月2日教育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 自1992年9月2日起施行)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汉语水平考试 ( han yu shui ping kao shi,缩写为 HSK),特制定本办法。 汉语水平考试(HSK)是测试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标准考试。 汉语水平考试(HSK)是统一的标准化考试,实行统一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并统一颁发证书。 汉语水平考试(HSK)分为初等、中等汉语水平考试〔简称 HSK(初、中等)〕和高等汉语水平考试[简称HSK(高等)〕。凡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等级 | 教育部 | 1992-09-02 | |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1992年10月7日卫生部令第24号发布 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3年11月28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通知》(卫医发〔2003〕331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次修订) | 卫生部 | 1992-10-07 | |
|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1992年8月26日国家海洋局令第3号公布 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实施《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对海底电缆、管道的管理和保护,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及大陆架上进行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及以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及其他有关活动的任何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及其所属分局以及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海洋管理机构)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国家对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及其他有关活动的管理,实行统一领 | 原国家海洋局 | 1992-08-26 | |
| 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 (1992年9月2日交通部令第41号公布 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内河船舶管理,统一内河船舶的《轮机日志》及其记载要求,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机动船舶。但是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船和体育运动船艇不适用本规则。 船舶必须持有统一格式的《轮机日志》(见附录一)。 轮机日志是反映船舶机电设备运行和轮机管理工作的原始记录,是船舶法定文件之一,必须妥善保管。船长命令弃船时,《轮机日志》应由轮机长(或轮机员)携带离船。 轮机日志的记载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港航监 | 交通运输部 | 1992-09-02 | |
|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 (1992年8月31日交通部令第40号公布 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内河船舶管理,统一内河船舶的《航行日志》及其记载要求,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机动船舶。但是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船和体育运动船艇不适用本规则。 船舶必须持有统一格式的《航行日志》(见附录一)。 航行日志是船舶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船舶法定文件之一,必须妥善保管。弃船时,船长(或驾驶员)必须携带《航行日志》离船。 航行日志的记载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港航监督机构是对本规则的执行实施监 | 交通运输部 | 1992-08-31 | |
| 民政部 公安部 外交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民航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1993年3月30日民事发〔1993〕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政部 公安部 外交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民航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1993年3月30日民事发〔1993〕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公安、交通、卫生厅(局),外事办公室及民航部门,各铁路局: 为完善殡葬法规,加强殡葬管理,现对尸体运输作如下规定: 一、对国际间运送尸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今后凡由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 | 民政部 公安部 外交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民航局 | 1993-03-30 | |
|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 (1992年11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公布) 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的规定,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三、经批准捕捉、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向林业部或其授权的单位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经批准猎捕、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其收费环节、标准和办法如下: (一)对批准捕捉、猎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林业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 | 1992-11-22 | |
|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1993年1月14日银发〔1993〕7号文印发 自1993年1月14日起施行) 储蓄存款是指个人所有的存入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人民币或外币存款。任何单位不许将公款转为个人储蓄存款。公款的范围包括:凡列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任何款项;各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吸收的保险金存款;属于财政性存款范围的款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等。 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各银行以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企业依法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机构。 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储蓄 | 人民银行 | 1993-01-14 |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 (1992年10月26日教育委员会令第22号公布 自1992年10月26日起施行) 为组织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确保考试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水平和质量要求相一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应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考核应考者系统掌握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引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树立良好学风。 命题必须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颁发试行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 | 教育部 | 1992-10-2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1993年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43号发布 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1993年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43号发布 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 | 海关总署 | 1993-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