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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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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2016年6月1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年第2号公布 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防范和控制管理运营风险,确保保险资金安全,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委托人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
银保监会2016-06-14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16年5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公布 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
新闻出版署 商务部2016-05-31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
(2016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5号公布。自2016年7月30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用户申诉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处理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的争议。 本办法所称电信管理机构,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本办法所称申诉受理机构,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申诉人,是指在使用电信业务、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05-26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2011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根据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03-01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过程中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给予支持和指导; (三)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辐射防护与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省、自治区、直辖
环境保护部2016-03-14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2016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公布 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 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
教育部2016-07-19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
(2005年5月20日农业部令第52号公布,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 为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资格、实验活动和运输的审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是指来源于动物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由农业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 农业部主管全国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
农业农村部2016-05-30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2016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公布 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农业部指导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农业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组织开展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地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农业农村部2016-08-0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令第39号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06-24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管局令第39号公布 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管局2016-06-24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令第39号发布 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 税务总局 林业局 国管局2016-06-24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2016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公布 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混合所有制粮油仓储单位中涉及政府性资金资产投入建设、维修改造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其他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保护参照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包括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所需的经营场地,仓房、油罐等存储设施,专
发展改革委2016-06-30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2016年5月20日交通运输部令第56号公布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提高航班正常率,有效处置航班延误,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承运人(以下简称国内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机场公安机关,以及航空油料企业、航空器材企业、航空信息企业等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航班正常保障、
交通运输部2016-05-20
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a)本规定规定颁发和更改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用的适航标准。 (b)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的规定申请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或申请对该合格证进行更改的法人,必须表明符合本规定中适用的要求,并且必须表明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CCAR-34)。 [2002年4月19日第一次修订] 概述 每一个申请人必须表明该型航空发动机符合本规定中适用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2016-03-17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2016-04-26财政部财政部令第81号公布 2016-09-01实施)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
财政部2016-04-26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2016年6月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58号公布 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集邮市场监督管理,规范集邮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集邮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集邮票品经营活动和集邮市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集邮票品经营,是指以集邮票品实物交易为目的,从事集邮票品的销售活动以及集邮品的制作活动;集邮市场是指以集邮票品为交易对象的市场。 集邮票品包括邮资凭证和集邮品。邮资凭证包括邮票、邮资符志、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
交通运输部2016-06-01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2016年3月2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 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
卫生健康委2016-03-28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40号) 为了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以及绿化和药用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从事林木种
林草局2016-04-19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2016年3月2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30号公布 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标准化活动,加强民用航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保证航空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以下简称民航)标准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民航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及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民航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原则。 民航标准化工作应
交通运输部2016-03-28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
(2016年3月2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7号公布 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行业财经信息管理,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完善民航财经调控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从事民用航空活动企业(以下简称民航企业)的财经信息管理工作。 民航企业包括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集团)(以下简称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集团)(以下简称通航企业)、民用机场(集团)(以下简称机场)和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保障企业
交通运输部2016-03-28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4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以下简称电信人员执照)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以下简称电信人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执照经注册方为有效执照。持有有效电信人员执照的,方可独立从事其执照载明的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 电信人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颁发和管理。
交通运输部2016-03-17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以下简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降低空中交通安全风险,提高空中交通运行安全水平,保障飞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情报服务、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航空气象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所指的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包
交通运输部2016-03-17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6号公布 自2016年5月22日起施行) 为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结合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从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以及空中交通管制培训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以下简称管制单位)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管制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部2016-04-2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5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执照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 管制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执照经注册方为有效执照。持有有效管制员执照的,方可独立从事其执照载明的空中交通服务工作。 管制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颁发和管理。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
交通运输部2016-03-17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6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以下简称气象人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执照经注册方为有效执照。持有有效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的,方可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独立从事其执照载明的航空气象服务工作。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颁发和管理。
交通运输部2016-03-17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
(2016年3月4日交通运输部令第7号公布 自2016年4月4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管理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和探测环境的选择、保护工作。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是指下列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的场所、设备和满足设备运行环境要求的设施: (一)气象观测平台、气象观测场; (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站及其设备; (三)
交通运输部2016-03-04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
(2016年8月15日交通运输部令第61号公布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民用航空情报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对民用航空情报培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结合民用航空情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从事民用航空情报工作以及民用航空情报培训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各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和民用航空情报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实施办法。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机构是指符合条件的担任基础培训的院校及其他民用航空情报培训机构。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分为民用航空
交通运输部2016-08-15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 民用航空情报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执照经注册方为有效执照。持有有效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的,方可在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独立从事民用航空情报服务工作。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颁发和管理。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
交通运输部2016-03-17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
(2016年4月13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0号公布 自2016年5月14日起施行) 为规范民航行政检查行为,保证行政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行政检查是指民航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察看、了解和掌握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督促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对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公民
交通运输部2016-04-13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8号公布 自2016年5月22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以下简称航空安保)工作,保证旅客、工作人员、公众和机场设施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与机场安全保卫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机场航空安保工作实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督促和指导机场实施《国家民用航空安
交通运输部2016-04-21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5号公布 自2016年5月2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和相关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本规则所指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航空器或者
交通运输部2016-04-20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6月24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2 号公布 自 2016年6月24日 起施行)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国资委2016-06-24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2016年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公布 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2016-05-1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
应急管理部2016-06-03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1996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根据2016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
建设部 卫生部2016-04-17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2011年1月5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公布 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底3号修订 自2016年5月30日施行) 为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根据《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根据保护对象资源状况、自然环境及保护需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对核心区
农业农村部2016-05-30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1月5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农业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为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根据《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农村部2016-05-30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2016年3月2日司法部令第132号发布 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部2016-03-02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2016年3月4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公布 自2016年4月4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应当符合中外双方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的规定,并先经其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指定,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外航航线经营许可的统一管理。 外航应当在其本国政府通过外
交通运输部2016-03-04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2016年3月2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公布 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为实施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维护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外国航空运输企业、销售代理和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以及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办理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
交通运输部2016-03-28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 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2016-07-27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2016年5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9号公布 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为科学、有效、规范地组织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保障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新闻出版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新闻出版统计是指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为满足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依法对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对象组织实施的各项统计活动。 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新闻出版(版权
新闻出版署2016-05-05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2016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6号公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 为加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规范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烟草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05-26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6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公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05-26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
(2016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公布 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 为促进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2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清算机构是指经批准,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企业法人。 仅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境外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原则上可以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人民银行2016-06-06
幼儿园工作规程
(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公布 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
教育部2016-03-02
运输类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规定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0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目的和范围 (a)本规章为支持运输类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制定要求,包括实施评估、制定设计更改、编制持续适航文件(ICA)修订版,并向相关人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本规章为设计更改和持续适航文件修订而制定的标准应被视为适航要求。 (b)除本条(c)款中规定的以外,本规章适用于各分部中指定的下列人: (1)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和补充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认可证/改装设计批准书持有人。 (2)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和补充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认
交通运输部2016-04-17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2016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9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a) 本规定是用于颁发和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的适航标准。 (b)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申请或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的申请人,必须表明符合本规定中适用的要求。 [备用] ETOPS型号设计批准的专用条款 (a) 适用性:本条适用于对以下飞机进行ETOPS型号设计批准的申请人 (1) 于2016年4月17日已具有型号合格证的;或 (2) 于2016年4月17日之前已递交初始型号合格证申请的。 (b) 双发飞机 (1)
交通运输部2016-03-17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2016年3月2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 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为规范民用航空气象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用航空气象工作。从事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及与民用航空气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 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基本内容包括观测与探测气象要素,收集与处理气象资料,制作与发布航空气象产品,提供航空气象服务。 提供航空气象服务的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
交通运输部2016-0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批)
(2016年4月16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1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批) (2016年4月16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1号公布 自2016年4月16日起施行) 属或种名 学名 1.向日葵 Helianthus annuus L. 2.荞麦属 Fagopyrum Mill. 3.白菜型油菜 Brassica campestris L. 4.薏苡属 Coix L. 5.蓖麻 Ricinus communis L. 6.菠菜 Spinacia oleracea L.
农业农村部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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