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 (2015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5号公布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法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开展行政复议工作,适用本办法。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2015-09-07 | |
|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15-10-23财政部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 2017-01-01实施) 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政府会计主体)。 前款所称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 政府会计由预算会 | 财政部 | 2015-10-23 | |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5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6号发布 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经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各类建设活动。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2015-09-14 | |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2015年10月19日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5号发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令。 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应当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全局和中心任务,及时奖励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充分激发、调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 | 公安部 | 2015-10-19 | |
|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2015年10月29日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 根据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1年5月1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规范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以下简称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援外项目实施企业是指经资格认定,可承担中国政府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任务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前款所称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包括: (一)对 | 商务部 | 2015-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