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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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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4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公布 自2014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修订) 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 根
发展改革委2014-12-27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2014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 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技术水平,优化内河运输船舶结构,防止船舶污染环境,提高运输效能,促进水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及其他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运输的船舶,但在与外界不通航的封闭性水域内从事运输的船舶除外。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工作。县
交通运输部2014-12-24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2014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8号公布 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健康有序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其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环境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煤炭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煤矸石综合利用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煤矸石,是指煤矿在开拓掘进、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税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12-2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公布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适用本办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时,应当责令排污者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限制生
环境保护部2014-12-19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公布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实施查封、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的,适用本办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环境保护部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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