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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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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
(2013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公布,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保障电话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7-16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4号令公布 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
网信办2013-07-16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2013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公布,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7-16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2013年7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07-10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公布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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