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1994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根据2001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5号《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3号《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建设部 | 2011-01-26 | |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199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的公厕管理。 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 任何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 | 建设部 | 2011-01-26 | |
|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 | 建设部 | 2011-01-26 | |
|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5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 | 建设部 | 2011-01-26 | |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2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201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