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0-05-24 | |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2010年5月10日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护理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 |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2010-05-10 | |
|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010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4号公布,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奖励在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单位和个人 ,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 下列 国防科学技术奖: (一)国防技术发明奖; (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 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 。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 “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 的方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0-05-29 | |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201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公布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 | 人民银行 | 2010-06-18 | |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1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201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