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 (2009年8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184号公布 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海关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海关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适用本办法。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提供担保通知书》,要求纳税义务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海关认可的担保。 纳税义务人不能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要求提供担 | 海关总署 | 2009-08-19 | |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2009年8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4号公布 自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为规范新闻记者证的管理,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新闻记者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 境内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新闻记者证。 本办法所称新闻记者,是 | 新闻出版署 | 2009-08-24 | |
|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2009年7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公布 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依法经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人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09-07-23 | |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7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公布 自2009年10月27日起施行)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 | 银保监会 | 2009-07-23 | |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 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09-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