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2009年6月26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0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2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交通运输部 | 2009-02-05 | |
|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2009年2月16日卫生部令第64号发布 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本办法规定的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 卫生部根据需要对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进行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卫生健康委 | 2009-02-16 | |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2019年2月5日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公布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保障通航建筑物高效运行和船舶安全通行,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船舶通行相关的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航建筑物,是指用于克服集中水位落差供船舶通行的航道设施,主要有船闸和升船机两种形式。引航道、口门区、连接段、待闸锚地、导航建筑物、靠船建筑物、相关附属设施等是通航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航建筑物运行应当坚持安全便 | 交通运输部 | 2009-02-05 | |
|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 (2009年2月1日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 根据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促进我国技术进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凡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另行发布)中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进口。 国家对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凡进口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技术的,应按本办法履行进口许可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限制进口技术的审查机关,负责 | 商务部 | 2009-02-01 | |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2009-03-17财政部财政部令第54号公布 2009-05-01实施)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投资主体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财政部门授权投资主体转让所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 | 财政部 | 2009-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