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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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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2022-01-14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9号公布 2022-03-01实施)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财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 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 听证由拟作出财政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组织,具体工作由其法制工作机构或者财政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机构负责实施。 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 听证主持人由财政部门负
财政部2022-01-14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6号公布,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菌(毒)种,是指具有保藏价值的动物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氏体、螺旋体、病毒等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样本,是指人工
农业农村部2022-01-07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2004年12月31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公布 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2年1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规定执行;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01-07
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1996年9月27日劳动部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22年1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为规范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依法申请听证的行政处罚当事人。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听证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与劳动行政执法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应遵循听证与案件调查取证职责分离的原则。 劳动行政部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01-07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2012年8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
农业农村部2022-01-07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6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农业农村部负责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
农业农村部2022-01-07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3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4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1月7日 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为加强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农村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批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特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和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2022-01-07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2年1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独立、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包括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银行
银保监会2022-01-14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1998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36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自2022年1月7日起施行) 为严格执行渔业法律法规,规范渔业行政处罚,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 (一)罚款; (二)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 (三)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渔业违法
农业农村部2022-01-07
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
(2001年2月16日农业部令第47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 第2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为了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以下称《中韩渔业协定》)规定的“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的正常渔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韩渔业协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暂定措施水域”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韩方一侧过渡水域”(以下称“过渡水
农业农村部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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