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2006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 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06-11-22 | |
|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1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1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前言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编号为ZC 0010-2006。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试行规范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制订工作组。 本试行规范 | 知识产权局 | 2006-11-20 | |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11月24日国防科工委第4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公民 | 国防科工局 | 2006-11-24 | |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本办法自2006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保障健身气功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健身气功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健身气功,是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以自身形体活动、呼吸吐纳、心理调节相结合为主要运动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悠久文化的组成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健身气功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 | 体育总局 | 2006-11-17 | |
|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0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0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前言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编号为ZC 0011-2006。 本试行规范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试行规范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基 | 知识产权局 | 2006-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