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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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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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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两类宗教活动场所的具体区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一般应当由拟设立地的县(市、区、旗)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如拟设立地的县(市、区、旗)无宗教团体的,可由拟设立地的设区的市(地、州、盟)宗教团体提出申请;拟设立地的市(地、州、盟)无宗教团体的,可由拟设立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提出申请;拟设立地的省、自治区、直
宗教局2007-04-10
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2部分:关于用XML处理中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献数据的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4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2部分:关于用XML处理中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献数据的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4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2部分_关于用XML处理中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献数据的暂行办法
知识产权局2006-12-07
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3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3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
知识产权局2006-12-07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0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0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前言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编号为ZC 0011-2006。 本试行规范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试行规范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基
知识产权局2006-11-20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 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01-11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5月25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8 号公布 自 2007年6月25日 起施行)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类经济资源和经营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
国资委2007-0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2007年5月23日交通部令2007年第6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交通运输部2007-05-09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
(2006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20号公布 自2006年10月20日起施行)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含其在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 (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 (三)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
商务部2006-10-20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3月2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第8号公布 根据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 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 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建设部 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2007-03-27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2006年9月7日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规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工作,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附件《国际核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简称核查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国际核查管理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可对《目录》进行调整,并以公告形式发布。 商务部与公安部共同负责全国易制毒化学品进口、出口国际核查管理工作。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进口、出口核查化
商务部 公安部2006-10-07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2006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制毒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系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所列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及化学配剂,目录见本规定附件。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以任何方式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均需申领许可证。 商务部负责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的
商务部2006-10-21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2007年1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
银保监会2007-01-2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 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8月1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水
水利部2006-12-18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以及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
水利部2006-12-18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号发布 根据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9年5月10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2006-12-18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2007年6月12日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公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
气象局2007-06-12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公布 自2006年12月28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
银保监会2006-12-28
企业财务通则
(2006年12月4日财政部财政部令第41号公布 2007年1月1日实施)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
财政部2006-12-04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2006年8月20日农业部令2006年第69号公布) 为了规范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质量调查(以下简称质量调查),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监督的活动。 农业部主管全国质量调查工作,统一质量调查规范,协调跨省的质量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 省级人民政
农业部2006-11-01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71号公布) 为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改善产地条件,保障产地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产地,是指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的相关区域。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产地安全,是指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要求。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产地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产地的划分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
农业农村部2006-10-17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70号公布 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支持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科学研究,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推广先进的标识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农业农村部2006-10-17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2007年2月3日教育部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5年11月10日《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规范实施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保证教育质量。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
教育部2007-02-03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2006年10月10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2006年第9号 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为加强对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口管理,规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经营秩序,防止其流入非法制毒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中的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及其盐类,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麻黄素类易制毒
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06-10-10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3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第17号公布 自2006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为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零售商与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相关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年销售额(从事连锁经营的企业,其销售额包括连锁店铺的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2006-11-15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2006年9月1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零售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促销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促销是指零售商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2006-10-15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90号发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一)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二)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三)临时入境后需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与中国签订有双边或者多边过境运输协定的,按照协定办理。国家或者政府之
公安部2006-12-01
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13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1号) 为了加强林木种子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从事林木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乔木、灌木、木质藤本等木本植物和用于林业生产、国土绿化的草本植物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林木种子质量的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林木种子质量问题,向
林草局2006-11-13
警车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29日公安部令第8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警车包括: (一)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
公安部2006-11-29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2007-01-11财政部财政部令第43号公布 2007-03-01实施) 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反映金融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为该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财政部2007-01-11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2006-12-07财政部财政部令第42号公布 2007-01-01实施) 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规则。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
财政部2006-12-07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2006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反洗钱监督管理行为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
人民银行2006-11-14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本办法自2006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保障健身气功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健身气功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健身气功,是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以自身形体活动、呼吸吐纳、心理调节相结合为主要运动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悠久文化的组成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健身气功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
体育总局2006-11-17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2017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鼓励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以及本办法列举的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和个人的自愿行为。 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依照本办法给予奖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匿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检举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二)
税务总局2007-01-13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
档案局2006-12-18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2006年11月7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以下称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科研不端行为,是指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包括: (一)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二)抄袭、剽窃他
科技部2006-11-07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
(2006年10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6号公布 根据2017年1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8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年12月13日《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为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环保总局2006-10-26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物
文化部2006-12-01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11月24日国防科工委第4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公民
国防科工局2006-11-24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
(2006年11月24日国防科工委第4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听证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和依据职权主动组织的听证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当事人,包括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人和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 听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和效率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依据当事人申请组织的听
国防科工局2006-11-24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
税务总局2006-12-15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第27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06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发布 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人民银行2006-11-30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2007年6月3日卫生部令第55号发布 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
卫生部2007-06-03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2006年11月3日电监会令第22号发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电力调度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规则所称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
电监会2006-11-03
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
(2007年4月10日电监会令第23号发布 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 为了完善电力监管制度,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和发布行为,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力监管报告,是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文书。 电力监管报告适用于电力监管机构公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统称监管相对人)执行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违反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
电监会2007-04-10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006年12月21日卫生部令第52号发布 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
卫生健康委2006-12-21
处方管理办法
(2007年2月14日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
卫生部2007-02-14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200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深度净化处理水
建设部2007-03-01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1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1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前言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编号为ZC 0010-2006。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试行规范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制订工作组。 本试行规范
知识产权局2006-11-20
博物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5号发布 《博物馆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22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博物馆管理工作,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博物馆,是指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政部门批准许可取得法人资格,向
文化部2006-09-26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2006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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