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符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三、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 | 原国土资源部 | 2001-10-22 | |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001年10月29日水利部令第14号发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具体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 | 水利部 | 2001-10-29 | |
|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2001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19号颁布,2001年4月9日实施)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2001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19号颁布,2001年4月9日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 | 文化部 | 2001-09-26 | |
| 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 (2001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长令第14号公布 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 (2001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长令第14号公布 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1.引言 1.1总则 为了推进中国在专利申请代理方面的标准化;为了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系统建设相配套并为之服务,使专利代理人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保证专利代理人在代理专利申请时的文件规范化,利于公众检索,实现专利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并便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身份的唯一性进行确认,加强专利审查流程管理 | 知识产权局 | 2001-11-01 | |
|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 (2001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长令第13号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 (2001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长令第13号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引言 1.1 总则 为了推进中国在专利申请、审查和出版等方面的标准化;为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系统建设相配套并为之服务,使审查员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保证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在电子申请模式下提交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文件规范化,保证专利申请单位名称的统一,便于对申请单位身份的唯一性进行确认;并利于专 | 知识产权局 | 200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