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白银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1月2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外经贸管发第702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白银系指银粉、未锻造银及银的半制成品(具体管理名录见附件)。 人民银行库存白银的出口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国家对白银出口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具体按照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商品配额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1998〕外经贸管发第980号)执行。 经外经贸部核定具有白银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方可经营白银一般贸易出口。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外经贸部每年对白银一般贸易出口企业核定一次并予以公布。 外 | 商务部 | 1999-11-26 | |
|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999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以下简称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军用核设施的安全,保障设施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国防核科学技术工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核材料的生产、加工、贮存及乏燃料后处理设施; (二)核动力装置; (三)各种陆基反应堆,包括生产堆、研究堆、试验堆、临界装置等; (四)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 (五)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军用核设施。 交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1999-11-08 | |
|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 (1999年11月2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配字〔1999〕89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和进出口许可证各签证机构签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外经贸部《行政性收费财务管理办法》([1997]外经贸计财字第496号),结合进出口许可证签证业务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财政预算收入是指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手续费收入。即经国家的有关部门批准收取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包括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对设限国家出口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书、手工制品证书和装船证书(均含改 | 商务部 | 1999-11-24 | |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1日国税发〔1999〕221号文件印发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由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领导,省级以下税务机关逐级组织实施。 各级税务机关增值税业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 | 税务总局 | 1999-12-01 | |
| 中国人民银行紧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2月6日银发〔1999〕407号文印发 自1999年12月6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含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下同)。地方政府兑付被撤销地方金融机构的债务向中央借款,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紧急贷款,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为帮助发生支付危机的上述金融机构缓解支付压力、恢复信誉,防止出现系统性或区 | 人民银行 | 1999-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