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每页
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珠江河口管理办法
(1999年9月24日水利部令第10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珠江河口及其整治开发活动的管理,保障珠江河口地区的防洪安全,发挥河口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珠江河口的八大口门区及河口延伸区。 八大口门区:自虎门黄埔(东江北干流大盛、南支流泅盛、北江干流沙湾水道三沙口水位站):蕉门南沙、洪奇门万顷沙西、横门水位站、磨刀门灯笼山、鸡啼门黄金、虎跳门西炮台、崖门黄冲水位站以下
水利部1999-09-24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1998年12月28日第265号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行为,保证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人民防空工作,依法对违反《人民防空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可以依法委托
国管局1998-12-28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
(1998年7月1日第266号公布,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行政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部门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的行政财务活动,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各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开展行政财务活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
国管局1998-07-01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1999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7号公布 自1999年9月13日起施行)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
教育部1999-09-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一批)
(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 1999年4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一批) (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 1999年4月22日) 种或者属名 学名 1.毛白杨PopulustomentosaCarr. 2.泡桐属Paulownia 3.杉木CunninghamiaLanceolata 4.木兰属Magnolia 5.牡丹PaeoniasuffruticosaAndr. 6.梅Prunusmume 7.蔷薇属Rosa 8.山茶属Camellia
林业局1999-0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一批)
(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令1999年第14号发布 自1999年6月1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一批) (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令1999年第14号发布 自1999年6月16日起施行) 属或者种名学 名 1.水稻 Oryza sativa L. 2.玉米 Zea mays L. 3.大白菜 Brassica campestris L.ssp.Pekinensis (Lour.) Olsson 4.马铃薯 Solanum tuberosum L. 5.春兰 Cymbidium goer
农业农村部1999-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号公布 自1999年3月15日起施行) 为了推动世界汉语教学的发展和中国语言文化的传播,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设立“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授予在汉语教学、汉学研究及中国语言文化传播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每三年评选颁发一次,由教育部颁发或委托中国驻外外交机构等颁发。 获奖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汉语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在汉语和汉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 (三)在
教育部1999-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
(1999年8月5日海关总署令第77号发布 自1999年9月15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外国政府是指外国国家的中央政府; 国际组织是指联合国各专门机构以及长期与我国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国际组织(见附件1); 国际条约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见附件2)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及“中华人民共
海关总署1999-08-05
中国人民银行紧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2月6日银发〔1999〕407号文印发 自1999年12月6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含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下同)。地方政府兑付被撤销地方金融机构的债务向中央借款,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紧急贷款,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为帮助发生支付危机的上述金融机构缓解支付压力、恢复信誉,防止出现系统性或区
人民银行1999-12-06
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
(1998年12月29日中国地震局令第2号公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震后地震趋势判定,是指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地震事件发生后,对地震影响地区近期内地震活动形势的分析结果。震后地震事件的预报按《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执行。 本规定所称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地震事件主要指: (一)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发生的普遍有感地震; (二)破坏性地震;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 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中国地震局1998-12-29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1日国税发〔1999〕221号文件印发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由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领导,省级以下税务机关逐级组织实施。 各级税务机关增值税业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
税务总局1999-12-01
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台发〔1998〕792号公布 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使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规范有序地进行,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祖国大陆举办的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 (一)海峡两岸的经济技术展览会。 (二)对台湾出口商品交易会。 (三)台湾商品展览会。 (四)台湾厂商参展的国际性展览会、博览会
商务部1998-12-01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9月2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政发〔1998〕第325号公布 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使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秩序进行,保障展览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 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 (一)国际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境外民用经济技术来华展览会(以下统称国际展览会)。 (二)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和出口商品交易会。包括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出口商品、投资贸
商务部1998-09-22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1999年1月5日银发〔1999〕17号公布 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将本文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废止) 废止) 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
人民银行1999-01-05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02年2月5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卫医发〔2002〕37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3年4月18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3〕95号)第二次修订 根据2008年6月6日《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第三次修订 根据2009年7月20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
卫生健康委1999-07-16
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1999年1月3日银发〔1999〕3号文印发 自1999年1月3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知存款业务,维护存款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通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该项存款。 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
人民银行1999-01-03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1998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13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 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
教育部1998-12-02
税收会计制度
(1998年10月27日国税发第186号公布 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为了规范和加强税收会计工作,保证税收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税收会计在加强税收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凡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或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都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税收会计核算工作。 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 税收会计核
税务总局1998-10-2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1999年4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蓄水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水利部1999-04-16
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
(1999年10月18日水利部水政法〔1999〕552号公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水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水利部及其所属的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等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适用本规定。 水
水利部1999-10-18
兽用安钠咖管理规定
(1999年3月22日农牧发〔1999〕5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兽用安钠咖管理规定 (1999年3月22日农牧发〔1999〕5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一、安钠咖属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精神药品,同时也是治疗动物疫病的兽药产品,必须加强管理,防止滥用,保护人体健康。 二、兽用安钠咖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指定的生产单位按计划生产,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兽医临床需求,该产品仅限于生产注射液,其他剂型的产品及含有安钠咖成分的制剂产品一律不得生产。 三、农业部畜
农业农村部1999-03-22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999年3月19日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999-03-19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1999年3月3日银发〔1999〕77号文印发 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 为有效发挥利率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强利率管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竟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经营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部门,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遵守本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利率管理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中国
人民银行1999-03-03
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办法
(1999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16号颁布,1999年4月22日实施) 为了引导和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进取,促进国家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表彰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授予的荣誉称号是指: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本办法规定的荣誉称号适用范围是: (一)全国文化先进县授予符合条件的县、县级市和市辖区(其中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县级单位); (二)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文化
文化部1999-04-26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999年2月25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障卫生统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卫生统计在多层次决策和管理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适应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卫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采集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居民健康水平等统计数据,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咨询与统计监督。 各部门、各级各类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部1999-02-25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
(1998年6月12日交通部交公路发〔1998〕349号公布 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汽车维修业的正常秩序,保障承、托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法规,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道路运政机构依据本办法负责纠纷调解工作。纠纷双方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的,由承修方所在地道路运政机构负责。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系指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或汽车维修合同约定期内,汽车维修业户与托修方因维修竣工出厂车辆
交通运输部1998-06-12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
(1999年7月14日银发〔1999〕231号文印发 自1999年7月14日起施行) 为了满足凭证式国债投资者的融资需求,促进国债市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各承销银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销售的国债(以下简称“凭证式国债”),不包括1999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允许办理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
人民银行1999-07-14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1998年10月15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 为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发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政执法证”。 农业行政执法证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统一有效证件。 本办法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履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乡镇企业、饲料工业和农业机械化等行政职能的机关。 本办法所称农业
农业农村部1998-10-15
农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的通知
(1999年5月11日农牧发〔1999〕8号公布) 农业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的通知 (1999年5月11日农牧发〔1999〕8号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 为加强兽药管理,提高我国畜产品质量和促进畜产品出口贸易,保证人体健康,我部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及“官方取样程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 附件二:官方取
农业农村部1999-05-11
吕泗、长江口和舟山渔场部分海域 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1999年2月13日农渔发〔1999〕3号公布 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吕泗、长江口和舟山渔场部分海域 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1999年2月13日农渔发〔1999〕3号公布 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吕泗渔场、长江口渔场和舟山渔场是我国近海主要经济鱼类重要的产卵地和索饵场。加强吕泗等渔场的管理,对近海经济鱼类资源的养护,保持我国海洋渔业的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东、黄、渤梅主要经济鱼类资源,农业部于1992年颁布了《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对吕泗、长
农业农村部1999-02-13
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
(1999年11月2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配字〔1999〕89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和进出口许可证各签证机构签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外经贸部《行政性收费财务管理办法》([1997]外经贸计财字第496号),结合进出口许可证签证业务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财政预算收入是指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手续费收入。即经国家的有关部门批准收取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包括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对设限国家出口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书、手工制品证书和装船证书(均含改
商务部1999-11-24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5月2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管发〔1999〕314号公布 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证加工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国函[199]10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下称国办发[1999]35号,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
商务部1999-05-27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5月2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管发〔1999〕315号公布 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加工贸易管理,规范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审批,保证加工贸易以及国内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是指:经营企业因故不能按规定加工复出口,而需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在国内销售,或转用于生产内销产品。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应全部加工复出口,如确有特殊原因需
商务部1999-05-27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999年3月19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 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计划生育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地方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计划生育部门)、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是指有关计划生育统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99-03-19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1999年3月25日公安部令第38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的治安管理,适用本办法。 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管理,由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 公安机关应当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及时处理。 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
公安部1999-03-25
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解释工作(以下简称“法规解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法律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问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办理。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
环境保护总局1998-12-08
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6号令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制定本规定。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 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护照; (二)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
民政部1999-05-25
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1998年5月12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活动,以及国家核安全部门对这些活动的审评和监督。 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进行审评、监督的依据是: (一) 国家核安全法规。 (二) 国家的与原子能、辐射防护、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和交通等有关的法律与法规。 (三) 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查认可或批准的文件以及发布的其他指令。 国家核安全部门的监督并不减轻核电厂营运单位对核电厂应急准备、
国家核安全局1998-05-12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999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以下简称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军用核设施的安全,保障设施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国防核科学技术工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核材料的生产、加工、贮存及乏燃料后处理设施; (二)核动力装置; (三)各种陆基反应堆,包括生产堆、研究堆、试验堆、临界装置等; (四)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 (五)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军用核设施。 交
工业和信息化部1999-11-08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现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以下简称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军用核设施的安全,保障设施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国防核科学技术工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核材料的生产、加工、贮存及乏燃料后处理设施; (二)核动力装置; (三)各种陆基反应堆,包括生产堆、研究堆、试验堆、临界装置等; (四)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 (五)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军用核设施。 交付军队使用的核设施除外
国防科工局1999-11-08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1999年8月3日国家计委令第2号公布 自1999年8月3日起施行) 为制止低价倾销行为,支持和促进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价格竞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在依法降价处理商品之外,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 本规定第二条所称成本是指生产成本、经营成本。 生产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国家计委1999-08-03
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8年10月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外汇局外经贸政发〔1998〕第725号公布 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打击和防范各种走私违规,骗汇、逃套汇和骗税行为,防止出卖或变相出卖进出口经营权和许可证,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外贸企业(指各类经批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均同)以自已名义从事的进出口代理业务。 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外贸企业,必须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进出口代理经营范围。 对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和国家组织统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外汇局1998-10-06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1999年9月23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工商总局〔1999〕外经贸法发第395号公布 根据2001年11月2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工商总局令第8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商务部1999-09-23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998年5月9日银发〔1998〕190号文颁布 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
人民银行1998-05-09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1999年4月8日教育部令第3号公布 自1999年4月8日起施行) 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所属教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参照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商标权; (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四)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
教育部1999-04-08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
(1998年8月10日中国地震局令第3号公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地震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地震行政执法,是指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地震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受委托进行地震行政执法的机构或者组织依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和受委托进行地震行政执法的机构或者组织及其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地震行政执法活动,必
中国地震局1998-08-10
地震行政复议规定
(1999年8月10日中国地震局令第4号公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地震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地震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地震工作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地震行政机关)提出地震行政复议申请,地震行政机关受理地震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地震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 履行地震行政复议职责的地震行政机关是地震行政复议机关。地震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地震
中国地震局1999-08-10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14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办字〔1999〕125号) 为加强大型运动会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 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运动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大型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档案指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承办的全国性或洲以上的综合性运动会及其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实物等)。 运动会档案应由组委会各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交组委会办公室集中统一立卷,任何单
体育总局1999-10-14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8日国税发第179号通知 自1999年10月8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办理结付个人储蓄存款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区分不同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一、内资商业银行以支行或相当于支行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
税务总局1999-10-09
白银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1月2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外经贸管发第702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白银系指银粉、未锻造银及银的半制成品(具体管理名录见附件)。 人民银行库存白银的出口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国家对白银出口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具体按照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商品配额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1998〕外经贸管发第980号)执行。 经外经贸部核定具有白银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方可经营白银一般贸易出口。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外经贸部每年对白银一般贸易出口企业核定一次并予以公布。 外
商务部1999-11-26
显示 24012450 条,共 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