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17年7月22日公安部令第146号发布 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 | 公安部 | 2017-07-22 | |
|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09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5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7-10-20 | |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017年9月4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8号公布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 | 交通运输部 | 2017-09-04 | |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第45号令) 为了规范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适用本办法。 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家林业局实施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实施。 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工作需要和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委托实施 | 林草局 | 2017-10-25 | |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 | 网信办 | 2017-08-16 | |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2017-08-20财政部财政部令第89号公布 2017-10-01实施) 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适用本办法。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政策指导,营造公平的会计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实现有序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规定条件; (三) | 财政部 | 2017-08-20 | |
| 民用航空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6号公布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目的 为委派民航行政机关以外的人员和单位从事有关民用航空适航审定和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民航行政机关委派的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以下简称“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包括其权限和行使权限的规定: (a)根据本规定的第二章和第三章,可以委派个人作为委任代表。 (b)根据本规定的第四章,可以委派机构作 | 交通运输部 | 2017-08-01 | |
|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9月25日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令第46号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指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是指对农用地开展的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类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 | 农业农村部 | 2017-09-25 | |
|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9月25日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令第46号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指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是指对农用地开展的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类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 |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 2017-09-25 | |
|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2017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公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 | 教育部 | 2017-09-30 | |
|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发布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 人民银行 | 2017-10-13 | |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17年10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公布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17-10-19 | |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2017年9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号公布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效标识,是指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和信息备案的方式,表示用水产品水效等级等性能的一种符合性标志。 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 | 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质检总局 | 2017-09-13 | |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2017年9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号发布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效标识,是指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和信息备案的方式,表示用水产品水效等级等性能的一种符合性标志。 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质检总局 | 2017-09-13 | |
|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 (2014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9号发布 根据2017年9月2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的决定》修正) 为维护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的合法权益,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铁路旅客、货物公共运输营业的,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 涉及地方铁路运营事项的,国家铁路局应当邀请申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 | 交通运输部 | 2017-09-29 | |
|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2017年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 为了规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制定本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猎获物价值、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评估活动,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所称野生动物制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部分及其衍生物,包括产品。 国家林业局负责制定、公布并调整《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 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所列该种野生动物的基准价 | 林草局 | 2017-10-25 | |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07-1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公布 2017-10-01实施)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 | 财政部 | 2017-07-11 | |
|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2017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公布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政府制定价格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管,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者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制定价格)过程中的成本监审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成本监审是指定价机关通过审核经营者 | 发展改革委 | 2017-10-30 | |
|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2017年9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公布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则。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以及定价机制的行为,适用本规则。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实行并完善主要由市 | 发展改革委 | 2017-09-18 | |
|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9月22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号公布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 卫生健康委 | 2017-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