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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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9月1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8次委务会通过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8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9月1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8次委务会通过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说明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适 |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 2021-12-27 | |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8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说明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 |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 2021-12-27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公布 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维护正常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应 | 税务总局 | 2021-12-31 | |
|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 | 教育部 | 2021-12-2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202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公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除安全保卫人 | 海关总署 | 2022-01-01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 (2006年5月9日证监会令第31号公布 根据2009年5月13日证监会令第62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7月7日证监会令第134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了保证在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2004年9月16日证监会令第22号公布 2012年9月20日证监会令第84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2021年2月26日证监会令第181号公布自2021年2月26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规范发展,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以下简称证券评级业务),应当依照《证券法》、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办法所称证券评级业务,是指对下列评级对象开展资信评级服务: (一)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二)在证券交易所或者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 (2009年1月8日证监会令第60号公布 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行为,发挥统计在反映证券期货市场基础信息和动态状况、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证券期货市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令第151号公布 自2018年10月22日起施行) 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私募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1997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12月10日证券委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批复》2001年12月12日证监会令第4号重新公布 2017年11月17日证监会令第136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21年10月30日证监会令第192号第三次修订)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2015年7月1日证监会令第117号公布 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活动,完善证券交易机制,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本办法所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17年6月6日证监会令第133号公布 根据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合规管理。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2019年7月5日证监会令第156号公布 根据2021年3月18日证监会令第183号《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为加强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权责明确、结构清晰、变更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证券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2006年11月30日证监会令第39号公布 根据2012年10月19日证监会令第88号《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决定》修订)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监管,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专业素质,保障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行政许可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监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06年9月17日证监会令第37号公布 根据2010年10月11日证监会令第69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2年5月18日证监会令第78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13年12月13日证监会令第95号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15年12月30日证监会令第121号 《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五次修订 根据2017年9月8日证监会令第135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六次修订 根据2018年6月15日证监会令第144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七次修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2006年4月7日证监会令第29号公布 根据2009年11月20日证监会令第65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12月7日证监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等七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8月15日证监会令第147号《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令第97号公布 根据2021年6月11日证监会令第184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规范优先股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试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 | 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安全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证监会 保密局 密码局 | 2022-01-04 | |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证监会 保密局 密码局 | 2022-01-04 | |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9月1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8次委务会通过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7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9月1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8次委务会通过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7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说明 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 |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 2021-12-27 | |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7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7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说明 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二、境外投资者不得作 |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 2021-12-27 | |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 | 交通运输部 | 2021-12-23 | |
|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2017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 为了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设规范统一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税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税务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影响 | 税务总局 | 2021-12-31 | |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 | 市场监管总局 | 2021-12-31 | |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07年1月30日证监会令第40号公布 2021年3月18日证监会令第182号修订)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2年9月28日证监会令第10号公布 2006年7月31日证监会令第35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8年8月27日证监会令第56号《关于修改〈上司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 2012年2月14日证监会令第7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 2014年10月23日证监会令第108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五次修订)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1月31日证监会令第89号公布 根据2017年12月7日证监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等七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与责任,维护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中国证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2007年7月4日证监会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21年1月15日证监会令第179号《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规范期货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以下简称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2007年7月4日证监会令第48号公布 自2007年7月4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申请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以下简称从业资格),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任用期货从业人员,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期货公司; (二)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 (三)期货投资咨询机构; (四)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第6号公布 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工作,织牢织密监测预警网络,有效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植物保护工作机构或植物病虫害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统称“植保机构”)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调查、信息报送、分析预测和预报发布等监督管理和有关技术工作 | 农业农村部 | 2021-12-24 | |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0年1月14日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1号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1日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修订,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 | 农业农村部 | 2021-12-21 | |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2001年5月16日证监会令第3号公布 根据2021年6月11日证监会令第184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规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从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从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依照本办法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清算备付金的定向划转实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6月26日证监会令第116号公布 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期货市场创新发展和对外开放,加强对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我国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其相关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境外交易者,是指从事期货交易并承担交易结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依法拥有境外公民身份的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境外经纪机构,是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令第162号发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 公安部 | 2021-12-27 | |
| 机动车登记规定 (2021年12月17日公安部令第164号发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 | 公安部 | 2021-12-27 | |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17日证监会、人民银行 证监会令第120号公布 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发展,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募集、运作及相关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基金。 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基金视为货币市场基金,适用本办法。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市场与投资者需求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以及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 | 宗教局 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安全部 | 2021-12-20 | |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算法推荐服务),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款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 | 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 2022-01-04 | |
| 国家密码管理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1号) 为了规范国家密码管理局规章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规定。 国家密码管理局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公布面向社会履行密码行政管理职能,对密码管理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规定。 制定规章,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 | 密码局 | 2021-12-23 | |
|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84号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规范公益广告管理,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 政务信息、服务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1-12-21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19年7月26日证监会令第158号公布 根据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信息披露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制定本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2020年8月28日证监会令第175号公布 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金销售,是指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活动。 基金销售机构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未经注册,任何单位或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2012年5月22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6号公布 根据2018年5月3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了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码头等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应当按照本办法开展岸线使用审批。 | 交通运输部 | 2021-12-23 | |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年6月23日证监会令第102号公布 根据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2012年9月28日证监会令第85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令第96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12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1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1年10月30日证监会令第190号《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 (2021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7号公布 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保护担保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二)应收账款质押; (三)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四)融资租赁; (五)保理; (六)所有权保留; (七)其 | 人民银行 | 2021-12-28 | |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令第163号发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 公安部 | 2021-12-27 | |
|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10月30日证监会令第187号公布 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注册,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投资者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10月30日证监会令第188号公布 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适用本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 证监会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