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采纳日期
施行日期
1993-08-07
时效性
已废止
最新修订
1993-08-07
修订次数
条文条数
公布日期
1993-08-07

一、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关于名誉权纠纷的起诉应如何进行审查?

二、问: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经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三、问:当事人提起名誉权诉讼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又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如何处理?

四、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五、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六、问: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七、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八、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九、问:因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十、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十一、问: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