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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83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适用法律问题作出的解释,以法律为依据,具有法律适用上的拘束力,但不得违背或超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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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均拥有专利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93年8月16日 〔1993〕经他字第20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2)143号关于《天津市东郊农牧场诉中国人民解放军3608工厂专利侵权上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
最高人民法院已废止1993-08-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清算组的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 清算组的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1993年8月28日 法〔199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计(师)事务所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审计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社会审计组织可以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委托,承办经济案件的鉴定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已废止1993-08-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财政、扶贫办等非金融行政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的批复
1993年8月28日 法复〔1993〕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桂高法经〔1992〕20号《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的请示》收悉。
最高人民法院已废止1993-08-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 法发〔1993〕30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已废止1993-11-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 法发〔1993〕32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已废止199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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