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国务院共 782 部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效力位阶低于法律、高于规章,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
|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 为了适当地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特作以下的规定: | 国务院 | 有效 | 1957-05-22 | |
|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便利外国籍船舶进出我国同邻国互为边界的国境河流港口(以下简称国境河流港口)和我国同邻国相通的河流(以下简称同邻国相通河流),保障外国籍船舶航行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 国务院 | 有效 | 1966-04-19 | |
| 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 国务院 | 有效 | 1955-12-29 | |
| 煤炭送货办法 实行煤炭送货办法,是煤炭工业部门和铁路、交通部门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方针,保证完成国家煤炭分配计划,更好地为用煤单位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 国务院 | 已废止 | 1965-12-06 | |
|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琼州海峡是中国的内海,一切外国籍军用船舶不得通过,一切外国籍非军用船舶如需通过,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申请批准。 | 国务院 | 有效 | 1964-06-08 | |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为加强社会治安,保障印铸刻字业的合法经营,防范不法分子伪造假冒,特制定本规则。 | 国务院 | 已修改 | 1951-08-15 | |
|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为发动群众,协助人民政府防奸、防谍、防盗、防火,肃清反革命活动,以保卫国家和公众治安,特规定全国各城市于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后、农村于土地改革完成后,普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 | 国务院 | 有效 | 1952-08-1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为保证航行安全,加强沉船的打捞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 国务院 | 有效 | 1957-10-1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 凡使用人力、风力、拖力的非机动船,在海上从事运输、捕鱼或者其他工作,都应当遵守本规则。 | 国务院 | 有效 | 1958-04-1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 | 国务院 | 已废止 | 1953-01-02 |